Q:
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是什么?
A:
贫困户识别标准是以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是否达标为主要依据,同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国家 2018 年扶贫标准 2952 元。
Q:
贫困户五看法是什么?
A:
一看房、二看产业、三看劳动力,四看子女上学,五看医疗负担。
Q:
“八类人群”是指哪些?
A:
(1)一个家庭中,有家庭成员是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的;子女有赡 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 企业有正式工作,人为的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;
(2)家庭拥有货车、轿车、面包车、越野车 等(价值在 3 万元以上)机动车之一的,大型农机具有 3 万元以上补贴的;
(3)家庭成员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、商铺的,如果是国家政策统一安置的移民搬迁户不在此列;
(4)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、拥有饭店、宾馆、工厂、农场等经济实体,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,如果是根据政策,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但家庭依然 较为贫困的除外。
(5)因为工程拆迁(或即将拆迁)得到补偿,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;
(6)家庭供养学生中,有高费择校读书或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的;
(7)现任村支书、副支书、村主任、副主任等不能识别登记为贫困户,如若家庭确实贫困,确 需登记为贫困户的,必须报经旗区级扶贫部门核实 后方能登记为贫困户;
(8)家庭整户长期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,包括外出打工,经调查人员联系,联系不了或者经联系不愿回来参加核查识别的。
Q:
关于贫困户的几种分类?
A:
(1)贫困户:凡符合国家扶贫标准而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研判为漏评,需按照贫困户新识别 程序纳入;已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,未稳定达到 国家脱贫标准的继续因户因人精准施策。
(2)返贫户:2014-2018 年度已经标注脱贫,但未稳定达到国家脱贫标准的按照程序返贫。
(3)正常脱贫户:准确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户,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,家庭人均纯收 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,不愁吃、不愁穿, 饮水安全、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,按照规定程序脱贫,在系统中标注脱贫(享受政策);脱贫时已经享受的相关政策可以继续享受,有明确 时限要求的相关政策,按时限要求和标准执行,不追溯。
(4)稳定脱贫户:识别时无误,识别后因家庭成员自身变化成为“八类人群”的,标注稳定脱贫(不再享受政策),单独建档,不再享受入户扶 贫政策。
(5)清退户:已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,识别错误的判定为错评,按规定程序予以清退,已经 享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追回。
(6)边缘人口:农村牧区常住农牧户中年人均纯收入 5000 元以下、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牧 户。具体为:产业就业收入连续 2 年不持续稳定、 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;收入结构不合理、补贴性收入过高且补贴政策到 2020 年结束或中期调整的;因病、因学、因灾、因意外事故、 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、导致收 入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。
(7)脱贫监测户:按照“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贫风险”的标准,对所有脱贫户(含脱贫 -不享受政策)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。将摸底 情况进行标注。具体标准为:产业就业收入连续 2 年不持续稳定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;收入结构不合理,补贴性收入过高且补贴政策到 2020 年结束或中期调整的;因病、因学、因灾、 因意外事故、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 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。
Q:
脱贫攻坚“四个不摘”是什么?
A:
摘帽不摘政策、不摘责任、不摘帮扶、不摘监管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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✎来源:达拉特旗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
原标题:《【脱贫攻坚相关名词解释③】贫困人口识别标准、贫困户五看法是什么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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